全港拯溺錦標賽是由香港拯溺總會主辦。
屬會/團體出賽資格必須為 總會註冊之屬會或事前得到總會批准之有關運動團體。而參賽者確是該會之會員及曾考獲總會所發出之拯溺銅章或以上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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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項目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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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M運送假人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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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項目插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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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賽事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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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號後參賽者起跳入水,以任何泳式游泳25M,至放置在池底之假人處,下潛將假人在5M內運上水面,運送25M至對岸,最後觸池完成比賽。參賽者可借助蹬池底之力量將假人升上水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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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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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人:是要完全盛滿水及密封。必須由大會提供。 放置假人:放於水深 1.8M至3M之間。將假人的頭指向終點;背靠池底;胸部中央的橫線要放於泳池25M線上。升起假人:參賽者必須以正確的運送假人方式,將假人頭頂在 5M距離內升上水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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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消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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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起跳失敗。ii) 在潛取假人前未有露出水面游泳。iii) 在將假人的頭頂運過5M線前並非以正確的運送假人方式進行。iv) 升起假人到水面的距離超過5M(以假人頭頂計算)。v) 運送假人技術不正確。vi) 未能將假人的口及鼻保持在水面之上(可參考7.1.5 假人)。vii) 未觸碰到終點線前,參賽者已放開假人。viii) 到達終點時,沒有觸池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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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項目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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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M 穿蛙鞋運送假人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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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項目插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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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賽事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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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者穿著蛙鞋,響號後起跳入水,以任何泳式穿著蛙鞋游泳 50M,潛取在池底的全沉假人並在轉池一方的10M內升起假人。參賽者將假人運送至終點觸池完成比賽。參賽者在 50M轉池時無須觸池邊。參賽者可借助蹬池底之力量將假人升上水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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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器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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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人:是要完全盛滿水及密封。必須由大會提供。 放置假人:放於水深 1.8M至3M之間。將假人放在轉池的50M處,假人背向 池底;頭指向終點及底部觸碰池壁;升起假人:參賽者必須以正確的運送假人方式,將假人頭頂在10M距離內升上水面。檢回失掉的蛙鞋:如參賽者在出發後失掉蛙鞋,可檢回並繼續作賽,將不會被取消資格。如發生上述情況,將不允許在另一分組重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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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消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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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起跳失敗。ii) 進行比賽時借力於池內之裝配,例如水線(不包括池底)。iii) 在將假人的頭頂運過10M線前並是非以正確的運送假人方式進行。iv) 運送假人技術不正確。v) 未能將假人的口及鼻保持在水面之上(可參考7.1.5 假人)。vi) 未觸碰到終點線前,參賽者已放開假人。vii) 到達終點時,沒有觸池壁。viii) 穿著不合規格之蛙鞋(參考裝備規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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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項目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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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M 穿蛙鞋拖帶假人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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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項目插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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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事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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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者穿著蛙鞋及救生浮標,響號後起跳入水,以任何泳式游泳 50M,觸池後利用救生浮標環繞及固定一浮在水面上之假人及拖帶至終點,最後觸池完成比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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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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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人:將假人注水,使其橫線頂部浮在水面上。假人及救生浮標必須由大會提供。 放置假人:由另一位隊員協助。在比賽開始前,扶持假人者將假人放置在指定的線道內(垂直及面向牆)。當參賽者游畢 50M觸池後必須立即放開假人,並不得將假人推向終點。扶持假人者不得進入水中。帶著救生浮標出發:在出發時,救生浮標及救生浮標的繩索是由參加者自由安排放置的位置,但必須在參賽者的賽道內。在出發後救生浮標的繩索必須立即完全伸展。 穿戴救生浮標:救生浮標的肩帶必須正確地橫跨或蓋在參賽者的一邊肩膀上。當參賽者游向假人時,救生浮標必須在參賽者的後方,同時救生浮標的繩索要完全伸展。確定救生浮標已經正確地穿好,以避免在游往假人時因肩帶跌落而引至取消資格。 固定假人:當轉池並觸池壁後,參賽者可把救生浮標裝上假人的身上及兩臂之下,必須在距離池壁的 5M內。參賽者必須完成50M並觸池壁後才可接觸假人或浮標,繼而固定好假人拖行。拖帶假人:參賽者必須拖帶 (不得運送)已扣好救生浮標在雙臂下的假人及完全伸展救生浮標上的繩索。如在參賽者在進行拖帶期間,承托假人的救生浮標滑落,只靠一邊肩膀承托假人,將不會被取消資格,唯:u 在開始拖帶時參賽者必須將救生浮標正確地環扣在假人的雙臂下。 v 假人的口及鼻必須保持在水面之上 撿回失掉的蛙鞋:如參賽者在出發後失掉蛙鞋,可撿回並繼續作賽,將不會被取消資格。如發生上述情況,將不允許在另一分組重賽。 救生浮標損壞:如在比賽期間,救生浮標的繩索或扣發生技術上的損壞,總裁判可決定應否重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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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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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起跳失敗。ii) 進行比賽時借力於池內之裝配,例如水線(不包括池底)。iii) 扶持假人者將假人放於不正確位置或在參賽者轉池觸池壁後再次接觸假人。iv) 扶持假人者在參賽者轉池觸池壁後未立即放開假人。v) 扶持假人者將假人推向參賽者或終點方向。vi) 扶持假人者進入水中。vii) 到達50M時未有觸池壁已接觸假人或救生浮標。viii) 未能在5M內固定救生浮標在假人身上(以假人頭頂計算)。ix) 未能將假人的口及鼻保持在水面之上(可參考7.1.5 假人)。x) 穿著不合規格之蛙鞋(參考裝備規格)。xi) 救生浮標固定方式錯誤(例如:未有能環繞在假人身上及雙臂之下)。xii) 當接近假人時,拖帶之救生浮標的繩索未完全伸展,或救生浮標的肩帶並非橫跨其中一肩膀上。xiii) 使用 “推進” 或 “運送” 代替拖帶假人。xiv) 轉身或到達終點時,沒有觸池壁。xv) 到達終點觸池壁時救生浮標及假人姿勢不正確。xvi) 拖帶假人時,救生浮標的繩索未完全伸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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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項目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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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M 超級施救員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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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項目插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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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事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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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號後,參賽者起跳入水,以任何泳式游泳 75M,至放置在池底之首個假人處,下潛將假人在5M內運上水面,運送25M至起點,觸池後方可將假人放開。放開假人後參賽者須於 5M 內將蛙鞋及救生浮標穿戴上,以任何泳式游泳50M,觸池後在5M內將救生浮標環繞在假人胸上及雙臂下,固定後拖帶50M回終點,拖帶過程中救生浮標之繩索必須充份伸展,最後觸池完成比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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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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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人:假人及救生浮標必須由大會提供。 放置蛙鞋及救生浮標:在出發前,參賽者必須自行將蛙鞋及救生浮標放在泳池面 (並非起跳台),並且要在其指定的線道內。放置運送的假人:放於水深 1.8M 至3M 之間。將假人的頭指向終點(亦是起點);背靠池底;胸部中央的橫線要放於泳池25M 線上。升起 (第一個)假人:參賽者必須以正確的運送假人方式,將假人頭頂在10M 距離內升上水面。放置拖帶的假人:由另一位隊員協助 (扶持假人者)。在比賽開始前,扶持假人者將假人放置在指定的線道內–垂直及面向牆。當參賽者游畢150M觸池後必須立即放開假人,並不得將假人推向終點。扶持假人者不得進入水中。穿上救生浮標及蛙鞋: 在轉池觸池壁後,參賽者可丟棄第一個假人。 參賽者要在水中穿上蛙鞋及救生浮標以任何泳式游泳 50M。穿戴救生浮標:救生浮標的肩帶必須正確地橫跨或蓋在參賽者的 1 邊肩膀上。當參賽者游向假人時,救生浮標必須在參賽者的後方,同時救生浮標的繩索要完全伸展。確定救生浮標已經正確地穿好,以避免在游往假人時因肩帶跌落而引至取消資格。固定假人:當轉池並觸池壁後,參賽者可把救生浮標裝上假人的身上及兩臂之下,必須在距離池壁的 5M 內。參賽者必須穿戴救生浮標完成50M並觸池壁後才可接觸假人或浮標,繼而固定好假人拖行。拖帶假人:參賽者必須拖帶 (不得運送)已扣好救生浮標在雙臂下的假人及完全伸展救生浮標上的繩索。如在參賽者在進行拖帶期間,承托假人的救生浮標滑落,只靠一邊肩膀承托假人,將不會被取消資格,唯: u 在開始拖帶時參賽者必須將救生浮標正確地環扣在假人的雙臂下。v 假人的口及鼻必須保持在水面之上撿回失掉的蛙鞋:如參賽者在出發後失掉蛙鞋,可撿回並繼續作賽,將不會被取消資格。如發生上述情況,將不允許在另一分組重賽。 救生浮標損壞:如在比賽期間,救生浮標的繩索或扣發生技術上的損壞,總裁判可決定應否重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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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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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未能正確放置蛙鞋及救生浮標。ii) 起跳失敗。iii) 進行比賽時借力於池內之裝配,例如水線(不包括池底)。iv) 運送或拖帶假人技術不正確。v) 未能將假人的口及鼻保持在水面之上(可參考7.1.5 假人)。vi) 在將假人的頭頂運過5M 線前並非以正確的運送假人方式進行及升上水面。vii) 運送或拖帶過程中假人大部份時間臉部浸於水中。viii) 未能在5M 內穿著蛙鞋及救生浮標。ix) 穿著不合規格之蛙鞋(參考裝備規格)。x) 扶持假人者將假人放於不正確位置或在參賽者轉池觸池壁後再次接觸假人。xi) 扶持假人者在參賽者轉池觸池壁後沒有立即放開假人。xii) 未能在5M 內固定救生浮標在第二個假人身上(以假人頭頂計算)。xiii) 拖帶假人時,救生浮標的繩索未完全伸展。xiv) 當接近假人時,拖帶之救生浮標的繩索未完全伸展,或救生浮標的肩帶並非橫跨其中一肩膀上。xv) 扶持假人者將假人推向參賽者或終點方向。xvi) 扶持假人者進入水中。xvii) 到達150M 時未有觸池壁已接觸假人或救生浮標。xviii) 返抵終點時救生浮標與假人姿勢不正確。xix) 轉身或到達終點時,沒有觸池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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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項目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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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M 混合拯救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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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項目插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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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事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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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號後參賽者起跳入水,以任何泳式游泳 50M,轉池並潛泳至17.5M 的全沉假人處。參賽者必須在 5M 內升起假人,並運送餘下的距離至終點。參賽者可於轉身時呼吸,但不可在其腳離開轉身池壁後,直至升起假人之時間內。 參賽者可借助蹬池底之力量將假人升上水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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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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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人 :是要完全盛滿水及密封。必須由大會提供。放置假人 :放於水深1.8M 至3M 之間。將假人的頭指向終點;背靠池底;胸部中央的橫線要放於泳池17.5M 線上。升起假人 :參賽者必須以正確的運送假人方式,將假人頭頂在5M 距離內升上水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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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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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起跳失敗。ii) 進行比賽時借力於池內之裝配,例如水線(不包括池底)。iii) 在將假人的頭頂運過5M 線前並非以正確的運送假人方式進行。iv) 在腳離開轉身池壁至升起假人之間進行呼吸。v) 未能將假人的口及鼻保持在水面之上(可參考7.1.5 假人)。vi) 在轉身至升起假人之間露出水面。vii) 運送假人技術不正確。viii) 未觸碰到終點線前,參賽者已放開假人。ix) 轉身或到達終點時,沒有觸池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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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項目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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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M 游泳障礙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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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項目插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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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事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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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號後參賽者跳進水中以任何泳式游泳 100M,沿途須以下潛的方式潛過放置在水中的障礙。100M 須潛過4 個障礙。在以下情況下,參賽者必須在水面游泳:起跳入水後至第一個障礙之間;潛過每個障礙前;及轉池至潛障礙之間。 參賽者在潛過障礙時可借助蹬池底之彈力升上水面。 “升上水面”是指參賽者的頭要露出水平面。在比賽進行間撞到障礙將不會被取消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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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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障礙是要垂直地固定在水線上,所有水線上的障礙必須連成一直線。第一個障礙置於距離起點 12.5M;第二個障礙置於距離終點12.5M。兩個障礙的距離是25M。必須由大會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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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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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起跳失敗。ii) 從障礙的上方通過,及沒有立即折返並重新在障礙的下通過。iii) 跳水後沒有回到水面而潛過障礙。iv) 潛過障礙之前或之後,沒有在水面游泳。v) 轉身或到達終點時,沒有觸池壁。vi) 進行比賽時借力於池內之裝配,例如水線(不包括池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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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項目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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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M 游泳障礙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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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項目插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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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事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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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號後參賽者跳進水中以任何泳式游泳 200M,沿途須以下潛的方式潛過放置在水中的障礙。200M 必須潛過8 個障礙。在以下情況下,參賽者必須在水面游泳:起跳入水後至第一個障礙之間;潛過每個障礙前;及轉池至潛障礙之間。 參賽者在潛過障礙時可借助蹬池底之彈力升上水面。 “升上水面”是指參賽者的頭要露出水平面。在比賽進行間撞到障礙將不會被取消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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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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障礙是要垂直地固定在水線上,所有水線上的障礙必須連成一直線。第一個障礙置於距離起點 12.5M;第二個障礙置於距離終點12.5M。兩個障礙的距離是25M。必須由大會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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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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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起跳失敗。ii) 從障礙的上方通過,及沒有立即折返並重新在障礙的下通過。iii) 跳水後沒有回到水面而潛過障礙。iv) 潛過障礙之前或之後,沒有在水面游泳。v) 轉身或到達終點時,沒有觸池壁。vi) 進行比賽時借力於池內之裝配,例如水線(不包括池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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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項目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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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x 50M 游泳障礙接力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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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項目插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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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事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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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號後四位參賽者輪流以任何泳式游泳 50M,沿途潛過2 個障礙物。各人均以跳水的方式接力;各參賽者起跳入水後及潛過每個障礙前,須先回到水面游泳。潛過障礙時可借助蹬池底之彈力上升。完成距離後以不少於一手觸池完成比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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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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障礙是要垂直地固定在水線上,所有水線上的障礙必須連成一直線。第一個障礙置於距離起點 12.5M;第二個障礙置於距離終點12.5M。2 個障礙的距離是25M。必須由大會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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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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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起跳失敗。ii) 從障礙的上方通過。iii) 跳水後沒有回到水面而潛過障礙。iv) 潛越過障礙之前或之後,沒有在水面游泳。v) 接力期間,下一位參賽者在上一位參賽者未觸池前便躍下。vi) 參賽者一人進行兩捧或以上賽程。vii) 轉身或到達終點時,沒有觸池壁。viii) 進行比賽時借力於池內之裝配,例如水線(不包括池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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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項目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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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x 25M 運送假人接力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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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項目插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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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事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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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名參賽者依次序運送假人,每人各運送 25M。一號參賽者在水中以單手抓住假人,另一手碰觸池邊準備出發,假人臉部須保持在水面上。待響號後,運送假人到池中 23M 至27M 之交接區,將假人交給二號參賽者。二號參賽者在交接區等待,接過假人後運送至對岸,碰觸池壁後,將假人交給三號參賽者。 三號參賽者手觸池邊在對岸水中等待,接過假人後運送至交接區,將假人交給四號參賽者。 四號參賽者在交接區等待,接過假人後運送至終點,以不少於一手觸池完成比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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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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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人:是要完全盛滿水及密封。必須由大會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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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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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起步失敗。ii) 出發時未能以單手使假人臉部露出水面。iii) 運送假人技術不正確。iv) 運送過程中假人大部份時間臉部浸於水中。v) 進行比賽時借力於池內之裝配,例如水線﹝不包括池底﹞。vi) 假人交接錯誤: u 在交接區以外交接v 三號參賽者在二號參賽者未觸池前接觸假人 w 三號參賽者沒有在等待時接觸池邊x 交接期間鬆開假人 y 以推的方式交接假人 vii) 未觸碰到終點線前,參賽者已放開假人。viii) 到達終點時,沒有觸池壁。ix) 參賽者一人進行兩段或以上的賽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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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項目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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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x 50M 混合接力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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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項目插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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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事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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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號參賽者不須穿著蛙鞋,響號後起跳入水,以任何泳式游泳 50M 對岸觸池。二號參賽者穿著蛙鞋起跳入水,以任何泳式游泳 50M 至對岸。三號參賽者穿戴救生浮標起跳入水,以任何泳式游泳 50M 至對岸。觸池後,把救生浮標上的肩帶交給四號參賽者,並扮演溺者。四號參賽者穿著蛙鞋及在水中以最少一手扶池,待三號參賽者到達及觸池後,穿上救生浮標上的肩帶。三號參賽者扮演溺者雙手抓緊救生浮標之浮體,讓四號參賽者拖行 50M 至終點,以第四位參賽者觸池完成比賽,觸池時必須拖帶者溺者。溺者及四號參賽者均須蹬池起步。溺者必須於5 米內觸到浮標。溺者被拖帶時只可踢腳輔助推進。 溺者必須緊握救生浮標的主體,不可抓著扣或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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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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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起跳失敗。ii) 第二及三位參賽者未等候第一及第二位者賽者觸池前便起跳。iii) 第四位參賽者在三號參賽者觸池前,已觸及救生浮標之肩帶。iv) 溺者及四號參賽者沒有由池邊離開(兩位參賽者可蹬池壁)。v) 溺者抓住浮標上的帶或扣。vi) 溺者以手協助推進,或沒有以雙手緊握救生浮標。vii) 溺者在5 米交接區後與救生浮標鬆脫。viii) 其中一位參賽者,進行兩捧或以上的賽程。ix) 到達終點時,沒有觸池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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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項目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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拋繩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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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項目插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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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事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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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者以大會指定無負重之繩索拋向一名於水中距離 12 米之隊友,並將此“溺者”拉回終點池邊。開始:當長哨聲響,參賽者們踏入拋繩區。拋繩者手持繩的一端,而溺者則持繩進入水中及伸展餘下的繩索越過獲分配線道中之橫桿。當發令員喚出“ Takeyour Marks / 各就位”的指令,參賽者及溺者立即做好開始位置。當參賽者們固定不動,發令員響起開始訊號。開始位置:參賽者站立面向溺者,雙腳靠合及垂手放於身旁固定不動,並且以一手執著繩端。溺者於線道中間靠近固定橫桿踩水,並以 一手或兩手執著繩索及橫桿之指定點。當響起開始訊號:參賽者將繩收回拋至溺者處,並將溺者經由水中拉回直至溺者觸碰終點池邊。溺者及參賽者分別留於水中及拋繩區,直至總裁判發出完成比賽訊號。溺者努力嘗試抓取繩索而拉扯固定橫桿是不會被懲罰的。 公平拋擲:如繩索跌落其線道範圍內及在其抓取範圍內而不須放鬆握持於固定橫桿之指定點,溺者才可緊握拋擲之繩索。線道之水線不是線道範圍內。溺者不可潛取拋擲之繩索。 經由水中拉回:當被拉回池邊,溺者須以雙手於前面握著拋擲之繩索。以安全理由,溺者可以1 手放開繩索作觸碰池邊。 拋繩區:參賽者須留在池面及在其獲分配線道,從池邊 1.5 米之清楚界定線內。如有池邊升高之部份,該線應在該升高之部份池面邊緣往後1.5 米處。參賽者身體任何部份可觸及拋繩區線及參賽者雙腳任何部份可橫越拋繩區池邊,均不會被懲罰。無論如何,如參賽者身體任何部份(例如手、腳)觸及拋繩區兩旁或後面以外之地上,應被取消資格。只要沒有阻礙其他參賽者,參賽者身體任何部份可從上空橫越拋繩區線。進入(或跌進)水中之參賽者應被取消資格。時限:參賽者應作出公平拋擲及在 30 秒內拖溺者回終點池邊。如拋擲失誤或超出獲分配線道,參賽者可將繩收回及再次拋擲,次數不限,限時30 秒。在30 秒完成訊號前未能將溺者帶至終點池邊之參賽者應被指為“Did Not Finish /未能完成”(DN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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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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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將工具改造。ii) 穿戴手套或輔助物。iii) 發令前將繩拋出。iv) 溺者在抓到繩前已放開水中界限線。v) 參賽者進行賽事期間,身體任何一部份接觸拋繩區以外之地方。vi) 參賽者將溺者拉回岸途中,溺者與繩鬆脫。vii) 溺者以手協助推進。viii) 在限定時間內未能將溺者救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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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項目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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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擬救生反應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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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事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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藉觀察參賽隊伍將救生技巧應用在模擬的突發事件上,本競賽旨在評估 參賽隊伍的判斷力及應變力,使隊伍能拯救最多的性命。 比賽形式以 4 人為一隊,各隊出場次序由大會抽籤決定。比賽未開始前,為確保絕對公平,所有的參賽者都要在一處安全區隔離 起來,避免看到比賽情形。 隊伍在比賽場地旁準備,當哨子聲一響便開始比賽。每隊各有 2 分鐘的時間處理突如其來的考驗。 參賽者可利運用泳池周邊、泳池內所有可用的工具。 7 至14 名受過模擬意外訓練的人員會扮演受害者、旁觀者、泳客等角色分佈於泳池四周或池泳中。溺者身邊也可能有復甦假人等待施救。 哨子聲再度響起時比賽停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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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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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有任何人向參賽隊伍作出援助、提示或建議。ii) 協帶任何通訊器材進入安全區。iii) 使用任何比賽區域以外的物件。iv) 行為或說話上對模擬意外訓練人員作出騷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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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項目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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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浪游泳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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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項目插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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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事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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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者在起步線後準備,響號後進入水中,用任何泳式游泳,以順時針方向繞過指定浮標,最後回岸越過終點線完成比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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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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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起步失敗。ii) 參賽者在比賽途中阻礙其他參賽者前進。iii) 參賽者沒有正確繞過所有指定浮標完成比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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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項目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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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浪板速度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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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項目插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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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事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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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者最少以一手緊握海浪板在起步線後準備,響號後手握海浪板進入水中,沿賽道以順時針方向繞過指定浮標,最後划回岸越過終點線完成比賽。 參賽者越過終點線時必須緊握海浪板。 如參賽者於比賽途中從海浪板跌下,將不會被取消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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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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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起步失敗。ii) 參賽者在比賽途中阻礙其他參賽者前進。iii) 參賽者沒有正確繞過所有指定浮標完成比賽。iv) 參賽者越過終點線時沒有緊握海浪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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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項目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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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生浮標拯救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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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項目插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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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事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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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形式以 4 人為一隊,分別飾演溺者,施救員,以及2 名輔助者。比賽開始前,溺者先在浮標後方等候,施救員將救生浮標及蛙鞋放於界限線後 (距離海面約20M),然後返回起步線後及面向海面準備。響號後,施救員取過救生浮標及蛙鞋並將之穿戴上,游泳至指定浮標之左方,並將救生浮標環繞在溺者的胸部扣好。救生浮標可由施救員或溺者套牢,但必須在浮標後方完成動作。 當救生浮標套牢在溺者之胸部後,施救員以順時針方向繞過浮標,並將溺者拖帶回岸。期間溺者可以以踢腿及搖櫓泳協助推進,但不得有水面以上的回臂動作。 當施救員開始回岸時,兩位輔助者可下水拖行或抬離溺者越過終點線完成比賽 (救生浮標可以不在溺者身上)。輔助者不得在比賽中使用工具或穿著蛙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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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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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起步失敗。ii) 參賽者在比賽途中阻礙其他參賽者前進。iii) 參賽者沒有繞過指定浮標完成比賽。iv) 輔助者在比賽中使用任何工具。v) 在浮標前方進行套牢救生浮標的動作。vi) 拖帶過程中救生浮標沒有套牢。vii) 拖帶過程中溺者有水面上的回臂動作。viii) 溺者被輔助者拖行時雙腳協助前進。ix) 溺者在施救員越過浮泡左方前已接觸救生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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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項目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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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浪獨木舟速度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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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項目插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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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事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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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者最少以一手接觸破浪獨木舟在起步線後準備,響號後攀上破浪獨木舟,沿賽道以順時針方向繞過指定浮標,最後划越置於水中的終點線完成比賽。 參賽者越過終點線時必須與破浪獨木舟作出接觸。 如參賽者於比賽途中從破浪獨木舟跌下,將不會被取消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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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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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起步失敗。ii) 參賽者在比賽途中阻礙其他參賽者前進。iii) 參賽者沒有正確繞過所有指定浮標完成比賽。iv) 參賽者越過終點線時沒有接觸破浪獨木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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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項目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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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人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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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項目插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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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事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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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形式是以一名參賽者連續完成游泳賽程,海浪板賽程,破浪獨木舟賽程及沙灘跑賽程。賽程次序由大會決定,但最後之賽程必須為沙灘跑。 該賽程次序必須跟鐵人接力賽的賽程完全相同。 游泳賽程─下水後用任何泳式游泳,以順時針方向繞過指定浮標,回岸後繞過指定旗幟。 海浪板賽程─手握海浪板下水,以順時針方向繞過指定浮標;參賽者可於繞過最後一個浮標後,於任何地方離開海浪板上岸,然後繞過指定旗幟。 破浪獨木舟賽程─攀上破浪獨木舟划行,以順時針方向繞過指定浮標;參賽者可於繞過最後一個浮標後,於任何地方離開破浪獨木舟上岸,然後繞過指定旗幟。 沙灘跑賽程─完成以上賽程後,參賽者沿指定路線作沙灘跑,最後越過終點線完成比賽。 進行海浪板及破浪獨木舟賽程時,參賽者須控制著有關器材直至完全繞過最後一個浮標;如途中從有關器材跌下,將不會被取消資格,但必須重新控制器材直至繞過最後一個浮標。 賽事中須要兩位扶持者協助,以避免阻礙其他參賽者;一位負責破浪獨木舟賽程開始前扶持破浪獨木舟,另一位則負責回收海浪板;回收破浪獨木舟可由兩位扶持者同時負責。兩位扶持者均須要戴上與參賽者同色同款的泳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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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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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起步失敗。ii) 參賽者在比賽途中阻礙其他參賽者前進。iii) 參賽者沒有正確繞過所有指定浮標完成比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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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項目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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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浪板拯救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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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項目插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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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事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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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事形式以 2 人為一隊,分別飾演溺者和施救員。比賽開始前,溺者在起步線後準備,響號後進入水中,以任何泳式游向指定浮標,抵達後接觸浮標並舉高手另一手示意,然後到浮標向海的一方 (後方)等候。施救員待溺者起步後可手握海浪板在起步線後準備,當溺者舉手示意後,划海浪板至指定浮標的左方。越過浮標後溺者方可自行或由施救員協助上板,參賽者可自行決定溺者登上海浪板的前方或後方。 溺者上板後須繼續以順時針方向繞過浮標,最後划回岸越過終點線完成比賽。期間溺者可划水協助推進。 兩位參賽者越過終點線時必須同時緊握海浪板。 如參賽者於比賽途中從海浪板跌下,將不會被取消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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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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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起步失敗。ii) 任何參賽者在比賽途中阻礙其他參賽者前進。iii) 施救員沒有正確繞過指定浮標完成比賽。iv) 兩位參賽者越過終點線時沒有同時緊握海浪板。v) 溺者沒有游至指定的浮標。vi) 溺者在施救員越過浮泡左方前已接觸海浪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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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項目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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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人接力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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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項目插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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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事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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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形式以 4 人為一隊,分別完成游泳賽程,海浪板賽程,破浪獨木舟賽程及沙灘跑賽程。賽程次序由大會決定,但最後之賽程必須為沙灘跑。賽程次序必須跟鐵人賽的賽程完全相同。 游泳賽程─下水後用任何泳式游泳,以順時針方向繞過指定浮標,回岸後繞過指定旗幟到交接區交接。 海浪板賽程─手握海浪板下水,以順時針方向繞過指定浮標;參賽者可於繞過最後一個浮標後,於任何地方離開海浪板上岸,然後繞過指定旗幟到交接區交接。 破浪獨木舟賽程─攀上破浪獨木舟划行,以順時針方向繞過指定浮標;參賽者可於繞過最後一個浮標後,於任何地方離開破浪獨木舟上岸,然後繞過指定旗幟到交接區交接。 沙灘跑賽程─完成以上賽程後,最後一名參賽者在水中等候,交接後沿指定路線作沙灘跑,然後越過終點線完成比賽。 沙灘跑之前的一個賽程 (第三程)完成後不須回到陸上的交接區進行交接;該交接可以在繞過最後一個浮標後任何地方進行。其他賽程完成後須回到陸上的交接區進行交接。交接形式是以完成賽程的參賽者之手明顯接觸下一名參賽者為準。進行海浪板及破浪獨木舟賽程時,參賽者須控制著有關器材直至完全繞過最後一個浮標;如途中從有關器材跌下,將不會被取消資格,但必須重新控制器材直至繞過最後一個浮標。 賽事途中參賽者須在破浪獨木舟賽程開始前扶持破浪獨木舟及自行回收 海浪板與破浪獨木舟,不得阻礙其他參賽者前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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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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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起步失敗。ii) 參賽者在比賽途中阻礙其他參賽者前進。iii) 參賽者沒有正確繞過所有指定浮標完成比賽。iv) 交接失敗,或不在指定之交接區進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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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項目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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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灘奪標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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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項目插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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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事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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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形式由參賽者作俯伏開始,響號後起立轉身爭奪約 20M 外的目標物(標)。比賽以淘汰制方式進行,故每次比賽中,標的數目須少於參賽者數目;未能奪標者會被淘汰。比賽開始前參賽者俯伏地上,腳向目標;雙掌重疊及平放在地上,下顎須緊貼掌背,雙腳不得越過或觸及起步線;身體須與起步線成 90 度。當各參賽者準備好後,裁判喊「準備」或「 head up」,參賽者須將下顎離開掌背,但胸部仍須與地面接觸。裁判隨後會喊「head down」,參賽者須將下顎再次緊貼掌背。最後裁判會發出一哨子聲,參賽者即可起立轉身開始比賽,爭奪目標物(標)。每位參賽者不得同時奪取多於一個目標物。每回合比賽完成後,裁判須重新編排各參賽者之線道。 在每回合的比賽開始前,裁判應向參賽者宣佈該回合的淘汰人數。初賽中每回合最多可淘汰 3 名參賽者;決賽中每回合只可以淘汰1 名參賽者。所有未能奪標的參賽者須於賽後立即到終點裁判處記錄。 如有兩名或以上之參賽者同時奪得同一目標物,而裁判不能肯定哪名參賽者先奪得標時,可立即安排一回合的決定賽。該賽事由所有同時奪得標的參賽者進行,爭奪一個目標物;奪得者可繼續比賽,其餘參賽者會被淘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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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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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參賽者在比賽途中蓄意阻礙其他參賽者前進或傷害其他參賽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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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項目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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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灘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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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項目插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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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事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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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者在所屬線道之起步線後準備,響號後沿線道向前跑,最後越過終點線完成比賽。 起步前禁止使用起跑架協助起跑,但參賽者可利用沙堆或沙洞協助起跑。 除非得到裁判之批准,否則參賽者不可進行鋪平沙面之行動。 比賽線道全長 50M 至90M,最少闊度為1.5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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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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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起步失敗。ii) 比賽期間參賽者踏出賽道以外之地方。iii) 參賽者在比賽途中阻礙其他參賽者前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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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項目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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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灘跑接力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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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項目插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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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事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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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形式以 4 人為一隊,參賽者手持接力棒,輪流沿線道向前跑,最後越過終點線完成比賽。比賽開始前,一號參賽者手持接力棒於起步線後準備,響號後沿線道向前跑,並於交接區內將接力棒遞交給下一名參賽者往回跑,如此類推。 最後一名參賽者須手持接力棒越過終點線完成比賽。 比賽場地內不可有任何標記或物件協助交接進行。 參賽者須以遞交的方式交接,不可以拋擲的方式交接。 交接時接力棒及接棒參賽者須位於交接區內,不得越過界限線 (包括界限線上方)。如在交接期間接力棒掉落,接棒參賽者須拾回接力棒並將之帶回交接區,方可繼續進行比賽,否則會被取消資格。 如參賽者在跑步途中接力棒掉落,參賽者可拾回接力棒繼續比賽而不被取消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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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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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起步失敗。ii) 交接失敗。iii) 比賽期間參賽者踏出賽道以外之地方。iv) 參賽者在比賽途中阻礙其他參賽者前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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